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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的地位在军改中得到了显著提升,三大改革举措证明了这点

图片来源:红网

在此前的国防和军队改革中,武警部队的面貌不仅焕然一新、力量结构有了优化调整,而且其地位可以说是得到了显著提升,特别是之前军改实施的三大举措都有力证明了这一点。

一是武警部队的领导指挥体制进行了调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决定》明确,武警部队归中央军委建制,不再列国务院序列。此外,武警部队建设按照中央军委规定的建制关系组织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与武警部队各级相应建立任务需求和工作协调机制。如此一来,武警部队明确了军队地位、凸显了军队属性。

更重要的是,改革后的武警部队不再服从地方的领导指挥,如若地方需要武警部队的协作和支援,那就是根据任务需求和工作协调机制来予以实施。相比之下,军改前的武警部队可是列国务院序列的,接受中央军委和国务院的双重领导,所以当时公安部部长、公安厅厅长(直辖市公安局局长)、地级市公安局局长都是分别兼任武警总部、属地武警内卫总队、属地武警内卫支队的“第一政委”,可以直接向对应的武警部队发号施令。但是现在就不同了,地方政府和各级公安部门不再拥有对武警部队的领导指挥权。

二是组建武警海警总队,将海上维权执法职责交给武警实施:从2013年3月到2018年5月这段时间,我国的海洋总体管控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都是由国家海洋局来实施,而国家海洋局呢又是主要通过下辖的中国海警队伍、以“中国海警局”名义来具体承接这项光荣而艰巨的职责。

但到了2018年6月,根据海洋管控形势的变化以及出于加强海上维权执法强度的需要,中国海警整体转隶武警部队改建为正军级的武警海警总队,对外继续称“中国海警局”,且综合实力实现了明显加强。如此一来,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就交给了武警部队实施,其管辖的海域包括黄渤海海域、东海海域、南海海域,甚至还能深入太平洋深处执行相应的任务。而这对于武警部队来说,是党和国家沉甸甸的信任,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武警部队的重视和肯定,另外武警海警总队还获得了“中国第二海军”之美誉。

三是各军兵种司令员也不再入选军委委员:军改前,中央军委委员共有8人,且分别由国防部长、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部长、总装备部部长、海军司令员、空军司令员、“第二炮兵”司令员入选担任。其中,由于当时陆军并没有设立专门的陆军领导机构、而是由七大军区分别承接本军区内的陆军领导管理职责,所以军委委员中并没有陆军司令员的身影。

但经过军改的改革调整后,海军司令员、空军司令员、火箭军司令员统一不再入选军委委员,陆军司令员也没有当选军委委员,这就明确了解放军各军种只是在军委领导管理下的作战力量,不再参与军委的决策部署。这样一来,武警部队的地位就和解放军各军种保持一致了,即标准的正战区级规格,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意味着武警部队地位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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